学院党委举办干部能力提升工程第十二期 “名师大讲堂”
专家报告会

学院举办干部能力提升工程第十二期“名师大讲堂”专家报告会

省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三级调研员陈清青作专题辅导报告

6月12日,学院党委举办干部能力提升工程第十二期“名师大讲堂”专家报告会,进一步推进学院党纪学习教育及以案促改工作,教育引导学院广大党员、干部持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省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三级调研员陈清青应邀作专题辅导报告。学院领导、处科级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专职组织员和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等近300人参加报告会。报告会由纪委书记、监察专员闫玉娇主持。

陈清青围绕“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发展历程、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主要内容及修订重点等三个方面,系统梳理了《条例》修订的历史沿革,并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逐条解读了修订的目的、依据。报告过程中,陈清青紧密结合省纪委监委查办的相关案例,特别是高校领域违纪违法案例,引人深思、发人深省,为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提供了有力指导。

会议要求,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新旧对照”“学用结合”的方式,继续坚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深入全面领会《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更加清晰熟悉地掌握各项纪律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不断涵养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在打好打赢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学院高质量发展攻坚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中勇挑重担,为实现学院党委提出的“一年大变样,三年树立新形象,五年再创新辉煌”的发展目标,筑牢思想政治根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校园政治生态。


文/党委组织部 郭璐

图/韩鹏

初审初校/郝娜

复审复校/刘纪刚

终审终校/赵桂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