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峰
王海峰,满族。1970年10月生于铁岭市,现任沈阳音乐学院舞蹈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副院(校)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中国满族音乐舞蹈学会会员,辽宁省舞蹈家协会会员。
1991年考入沈阳音乐学院舞蹈系,1994年毕业留校任教。同年进修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回校从事本科中专民间舞教学工作。
在教学实践中,本人及培养的学生先后在全国•辽宁省“桃李杯”舞蹈比赛中获得各类奖项:1997年,辽宁省“桃李杯”舞蹈比赛中,指导学生分获中国舞少年组一等奖;民间舞青年组二等奖、三等奖。同年,全国第五届“桃李杯”比赛,指导学生获中国舞少年乙组三等奖,本人同时获文化部“园丁奖”。2000年,辽宁省“桃李杯”指导学生获二等奖。2003年,辽宁省“桃李杯”比赛,指导学生分获民间舞一、二等奖;创作的民间舞独舞《勇敢的心》、《无极骏马》分获创作一等奖、三等奖。同年全国第七届“桃李杯”舞蹈比赛,指导学生分获民间舞少年组二等奖、优秀表演奖。本人同时荣获文化部“园丁奖”。2006年辽宁省“桃李杯”比赛创作的民间舞群舞《东北的风、东北的情》荣获创作一等奖、表演一等奖,指导教师一等奖。指导学生分获民间舞组一等奖、中国舞组一等奖。同年,全国文华艺术院校奖第八届“桃李杯”比赛,指导学生荣获中国舞少年乙组三等奖,本人同时荣获文化部“园丁奖”。创作的民间舞群舞《东北那旮答》荣获创作一等奖、表演一等奖、指导教师一等奖,本人获文化部“园丁奖”。2007年1月辽宁省第二届“荷花杯”舞蹈作品比赛群舞《东北那旮答》荣获创作金奖。2009年8月全国文华艺术院校奖第九届“桃李杯”比赛创作的民间舞群舞《姥家门口唱大戏》荣获创作一等奖、表演一等奖、指导教师一等奖、院校原创教学剧目奖,同时荣获文化部“园丁奖”。2010年11月创作的舞蹈《姥家门口唱大戏》荣获第四届辽宁省舞蹈荷花奖编导金奖。本人于2008年9月荣获沈阳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同年荣获沈阳市“三育人”标兵称号。2009年11月荣获辽宁省教科文卫系统职业道德标兵称号。2005-2013连续四个年度被评为沈阳音乐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
科研成果及论文发表情况:辽宁省省级科研立项两项、院级科研立项一项。发表《试论舞蹈作品中的个性化人物的塑造》、《在实践中寻求科学的民间舞教学方法》、《海城高跷秧歌浅议》、《论音乐对舞蹈创作的重要性》、《舞蹈中编导和演员的作用比较》、《浅谈蒙古族舞蹈男性气质》、《东北民间舞蹈的传承与发展》、《浅析“胯”部的中枢环节作用》、《论舞蹈教学中“乐感”培养的重要性》、《论培养新生代民间舞人才》等十多篇论文。